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实验前,工作人员须进行基本培训。如果参与者缺乏基本实验知识,由工作人员负责短期培训,仍无效果或者态度不良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实验。
2.进入实验室后,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验。
3.每周定期打扫卫生,由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检查。
4.实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养成文明作风。
5.做好仪器设备维护、修理、调试、检测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实验和科研秩序。
6.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取、购买、保管和发放工作,要严格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7.负责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的丢失、损坏、积压、报废的统计、上报和处理工作。
8.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及时统计和上报实验室有关管理数据。
9.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二、考勤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做到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课间不缺勤。有课时应提前10分钟到岗。特殊情况须事先报请中心领导批准。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位值班工作人员填写考勤记录,包括上、下班时间。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的,要在半日之前向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请示批准;请假时间在3-5天之间的,必须向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请示批准;超过5天的,应报请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4.严格执行值班、加班考勤制度。对于统一安排的值班、临时安排的加班,也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值班要签到,加班有记录。
5.全体工作人员应向实验教学中心留下联系电话号码,号码变化时要及时更正。人员不在工作岗位时,应保证电话畅通(包括休息日、节假日)。
6.考勤处罚措施。对于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的人员,一旦造成教学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其个人承担,并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为保证实验室科研与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考勤制度。
三、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干涉指导教师的实验教学活动。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
3.实验前,工作人员须进行基本培训。如果参与者缺乏基本实验知识,由工作人员负责短期培训,仍无效果或者态度不良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实验。
如出现值班人员未尽职责现象,实验室工作人员、指导教师及做实验的学生均有权进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