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推进旅游信息化工程实验室积极开展学术会议及讲座交流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2. 依据发展规划,由实验室主任主导,团队成员集体审议,每两年制定国内外参会计划及会议举办计划。
3. 为扩大实验室影响,促进对外交流,实验室须保证未来三年内至少举办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或两次学术讲座。
4. 根据实验室发展经费使用计划,每年划拨不低于8%的经费用于团队成员会议交流支出及会议主办费用。会议交流经费须根据相关计划及时调整,确保交流的资金充足。
5. 为确保学术会议及讲座的质量,参会会议的主题须与旅游信息科学发展相关,主题并非直接相关的会议,应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同意方可给予资金支持;举办学术讲座,所邀请的主讲人应在国内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
6. 实验室团队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相关费用报销参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