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信息化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5 阅读:

1. 为支持并规范实验室开放课题相关事宜,有力促进实验室的对外开放,设立本规定。

2. 开放课题面向旅游信息化工程实验室以及陕西师范大学以外的单位而设立,鼓励外单位利用实验室与本校合作开展优势互补的科研项目。

3. 旅游信息化工程实验室在陕西省发改委及陕西师范大学的支持下,设立专项开放基金,每年从实验室运行经费中划拨5-10万元,择优资助旅游信息科学相关领域研究课题。

4. 旅游信息化工程实验室及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旅游系负责组织开放课题评审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申请接受、项目评审及立项与结项评定工作。

5. 外单位科研人员使用旅游信息化工程实验室须遵守实验室运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经费的使用应遵守陕西师范大学财务管理规定。


Copyright©2017 Rights Reserved.Admin